“物业管理是一项新生事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住房制度管理的新模式,在我市已经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探索,对改善我市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物业管理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便利。但在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物业管理范围的扩大,由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业主观念认识上的不同,在全市发展也不平衡。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等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差异相距甚远,其法规的不配套、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逐渐地显现出来,并已成为影响和谐社会的焦点,政府管理的难点,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经过我个人的调查走访综合分析后认为城市小区纠纷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混乱
目前,我市社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据了解,如春江花园小区物业收费0.8元/平米,隆盛园小区1.1元/平米,惠民小区0.4元/平米,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费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物业管理的水平,群众也有一定异议。
二、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差、收支不透明,使业主不能明明白白消费,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存在矛盾是必然的。据了解,市区内多个小区曾出现居民投诉物业部门的现象。
三、物业管理法规与体制滞后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政策的框架体系,是在没有国家大法的情况下,由为数不多的行业性、地方性法规政策组成的不完整结构,完善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由于缺乏系统而科学的物业管理理论体系系统。各部门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往往局限于对成功经验的模仿或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法上,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相关配套法规
“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出台配套法规。完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要覆盖物业管理行业的各个领域,使物业管理的各项活动均有法可依。
二、建立物业管理信用档案
政府应委派物业管理协会建立物业管理公司的信用档案体系,它可以为社会公众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减少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和违规行为。物业管理说到底是对资产的管理,只有使其走上规范化的道路,每一环节、每一份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使这个“朝阳产业”朝气蓬勃的发展,使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物业管理行业才能从中获利,才能持续发展下去,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法制化现代化小区的数量还将呈持续上升趋势,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法制的完善和人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的关系会不断完善,形成“和谐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