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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鸭绿江渔业资源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11-07]    字号:

  鸭绿江流经吉林、辽宁两省,在白山市境内400多公里。是我们的母亲河。但是近年来,鸭绿江纯野生鱼类的种群急剧下降,鸭绿江渔业资源保护已迫在眉睫! 

  在走访了多个当地渔民和住户后了解,常规传统的捕鱼方式已经很难打到鱼了,即使打到鱼也是很小的,灯箱网、“迷魂阵”、“绝户网”成了当地打鱼捕鱼的主要形式。 

  鸭绿江是我市淡水渔业的重要产区。然而,近些年来,鸭绿江渔业资源遭到掠夺性、甚至是毁灭性的破坏。滥捕是造成鸭绿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的罪魁祸首。网眼小,大鱼小鱼一起捕捞,看着让人心疼。迷魂阵、拦江网、地笼子等违法捕鱼方式,更是随处可见。这种大小通吃、无节制的捕鱼方式,已使鸭绿江内的野生鱼类越来越少,能打条像样的大鱼都成为了一种奢望。 

  令人更焦急的是,近年来,随着佛教文化的传播,乱放生的现象在鸭绿江开始盛行,有当地渔民反映,曾在江内发现“黑鱼棒子”,也叫黑鱼,学名乌鳢,这种鱼类原本在鸭绿江根本不存在,属于凶猛淡水鱼类,如果大量被放生势必会影响到本地生态平衡。各类的乌龟被放生的更是种类繁多。 

  有当地的渔民曾经向渔政部门反映过此类情况,但是渔政部门人员少,经费有限,对有些现象管理不过来。如果我们任由这种乱捕和乱放生的情形泛滥下去,鸭绿江的渔业资源将会迅速衰退直至枯竭。 

  建议: 

  一、相关管理部门将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绝户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作为渔政工作的重点,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每年集中抓几次,从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 

  二、增加行业管理部门的经费和人员编制,让行业管理部门真正发挥作用,起到监管的作用; 

  三、清除取缔无证照渔船和从业人员作业,有计划地、最大限度地减少捕捞强度; 

  四、规范放生行为。出于慈善、宗教、动物保护等目的的放生活动,尽管出发点没有恶意,但是相关部门应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伤害。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对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社情民意2019年第33期   责任编辑: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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