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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避免“独享”公共资源亟需各方齐抓共管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11-27]    字号: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上升,“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我市交通管理部门为缓解停车难问题,2018年在市区内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增加施划停车位1000余个,极大地优化了停车秩序,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但是,有部分市民却把规划的公共资源占为己有,“独享”公共资源。 

  规划出停车位本来是方便市民出行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但这种公共资源,有一部分却被临街商户通过摆放方锥、自行车、废弃家具等杂物私自占用,还有一部分非封闭小区内规划出的停车位被一些居民安装上了地锁。市民外出停车往往不会因为商家占用停车位而与之争论,非封闭小区往往是没有物业或者物业作用发挥不好,占用停车位现象也很难改变。尤其是无论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城市管理部门对此种现象都没有明确的执法权以及处罚标准。导致占用停车位如有人问、有人管就挪开,走之后继续占据,没有处罚的措施,也就变相助长了不正之风,公共资源被长期“独享”。 

  为避免公共资源被长期“独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方力量应该联合执法,共同抵制,保障公共资源全社会共享。因此建议如下: 

  1、尽快制定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针对此类现象,应该学习青岛等市的经验做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对侵犯公共资源、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法律约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并且明确规定执法主体、处罚办法和标准。 

  2、建立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机制,逐步杜绝私占公共资源的现象。建立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集中开展私占公共资源乱象专项执法整治,对沿街店铺霸占停车位、违规乱停乱放、私装地锁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管重罚,促进规范停车、文明停车。 

  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入市民监督制度。我们将有关法规、条例、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市民宣传,使法规为群众所共知,并共同遵守。对继续“私占”公共资源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促进城区居民自律意识的提高,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营造管理工作“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群众监督。 

    

来源:社情民意2019年第39期   责任编辑: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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